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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虏是什么意思(战俘和俘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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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俘虏是什么意思(战俘和俘虏的区别)

  “俘虏”一词源于拉丁文,原意是“被擒获的敌人”,后被引申为“俘虏了的敌人”。最早使用“俘虏”一词的是罗马军队,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十二铜表法》中,当时被俘者包括高级官员、士兵和平民。 在《十二铜表法》中,只有军人和非军人对此有不同的称谓。非军人称“被俘的人”,军官称“被俘虏的人”,平民称“俘虏”。 战俘是指已经投降敌人或准备投降敌人的人。战俘包括为阻止、援助敌方作战而被敌人俘虏和敌军俘虏在敌对行动中被俘获的人。 《联合国宪章》规定: 1、战争或军事行动中,被其所辖武装组织所俘获的任何人员,均为该武装组织的俘虏。 2、战争或军事行动中,当被俘人员属于下列情形时,应视为战俘: (1)该武装组织已停止抵抗; (2)该组织已缴械并投降; (3)该组织已离开战壕或阵地; (4)该组织的长官已被解除武装并在本组织内受纪律处分。

  一、基本概念

  1.战俘,通常被认为是受到敌人的武装攻击,而被迫投降,或者是正在进行战斗的一方。有时,俘虏可能是敌方士兵的上级,或者是敌方部队的指挥官。 2.战俘指被敌人或其他敌对武装组织俘获的人,也被称为被俘虏了的敌人。 3.在国际法中,“战俘”指战斗人员或其他军事人员,“被俘人员”指已被武装组织俘获并准备投降的人员。如果他们为“正在进行战斗的一方”而战,他们称为“交战一方”;如果他们是与对方作战而被俘,则称为“交战一方”。

  二、两种俘虏

  1、广义上的俘虏,是指被敌人俘获的人,也就是狭义上的俘虏。狭义上的俘虏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军事用语。广义上的俘虏包括被敌军俘获或敌方的俘虏。在一些情况下,当双方部队发生冲突后,敌方的一方中有一方或者几方投降后,被俘或被俘人员也可以算做是广义上的战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时一方或者几方被俘了,但没有投降而是继续抵抗,则这种被俘人员也可以被认为是广义上的战俘。 2、狭义上的俘虏,是指被敌方俘获或敌方的一方投降后被我方俘获的人。我们通常说的被敌方俘虏就是狭义上的被俘。 那么这个从狭义到广义都有哪几个区别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狭义战俘和广义战俘之间最主要的区别:

  三、两种关系

  俘虏和战俘这两个词之间有何联系和区别呢? 战俘,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被擒获的敌人”,是指已经投降或准备投降的敌方人员。 而俘虏,字面上理解就是“已经被敌人擒获”,这也是两个词之间最大的区别。如果用现代汉语来解释,“俘虏”是一种特殊的称谓,指在敌对行动中被俘虏的敌方人员。所以在军事术语里,战俘与俘虏不能通用,但也有两种情况可以用“俘虏”一词。

  四、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战争中,由于某种原因,会有一部分人被俘虏,这时不要因为有被俘虏的情况就产生恐慌的情绪。要知道战争中,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2、不要对被俘人员产生敌视的心理,在战场上,俘虏可以给自己的部队争取更多的时间。尤其是在战场上不能进行其他战役时,就有机会获得战争胜利。 3、要注意保护俘虏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战俘是敌人的,如果不幸发生了意外或者牺牲,要对其家属给予充分的照顾。 4、如果被俘虏了一定要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有条件尽量劝其投降;如果没有条件谈判的话,也要尽可能争取谈判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