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离教体字[2016]31号文件关于《离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离石区永宁小学2016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的原则。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范围招生,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确保服务范围内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以户籍与房产一致为主,优先确定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的原则。保障户籍和房产地址都在学校服务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保障现役军人子女随军子女顺利入学。新城建设拆迁户子女、离石旧城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条件的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入学后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入学政策,包括学校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办法以及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一年级8个班。班容量控制在45人以内为宜、最多不超50人。
三、招生对象
1、招收对象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居住,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离石城区户籍儿童。
2、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学校服务范围
1、新建南北街、刑侦队以东,滨河南东路以南,港宁市场以西,刘家庄村、杨家掌村村民子女。
2、在永宁小学和东关小学服务范围内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新城建设拆迁户子女。
五、报名证件及报名、录取办法
(一) 报名证件及要求 (报名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待新生入学后在学校指定地点领取)
1、报名证件
《新生报名表》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不留存)及复印件各1份、《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条件的随迁子女除以上要求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进城务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审核后不留存外,其余证件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
2、报名证件要求
户口本 :要求户口登记或迁入时间在2016年3月31日前。
房产证 :要求一是实际居住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二是房屋产权应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直系亲属的房产证,须是同户同住(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隔代亲属,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另须提供最近6个月或一年内的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包期费、取暖费、燃气充值凭证等交费发票。
预防接种证 :要求符合离政办发(2015)24号文件要求。
进城务工合同 :监护人按国家规定与工作单位签订并在市或区人社部门(包括区煤炭局)备案的有效劳务合同,合同备案时间在2016年3月31日前。
营业执照 :于2016年3月31日前按国家规定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条件”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其父母是农民;2、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有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或工商执照;3、有相对稳定的居住地,且居住一年以上(房产证、暂住证或租凭合同有其中的一种);4、其子女是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随父母进城就读,有农村户口。
(二)报名、录取办法
1、报名: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名,未按时报名的学校不予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负。
2、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户籍地址和监护人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新城建设拆迁户子女、离石旧城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以上批次依次进行,直到学位额满(如第三批次录取学位已满,后序批次不再进行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一)日程安排
8月10日前,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通过媒体公告或张贴《招生通告》,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8月13日---8月17日新生报名。
9月10日前公布录取花名,组织均衡编班、新生入学。
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永宁小学。
2、报名时间:8月13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其中:
◆8月13日上午户籍地址和监护人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和刘家庄村、杨家掌村村民的适龄儿童报名(女生)。
◆8月13日下午户籍地址和监护人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和刘家庄村、杨家掌村村民的适龄儿童报名(男生)。
◆8月14日上午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女生)。
◆8月14日下午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男生)。
◆8月15日上午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女生)。
◆8月15日下午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男生)。
◆8月16日上午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新城建设拆迁户子女、离石旧城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8月16日下午服务范围内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报名(女生)。
◆8月17日上午服务范围内符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报名(男生)。
◆8月17日下午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报名。
七、保障措施
1、严格规范招生。招生工作人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严守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进行。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加强政策宣传。学校要通过张贴招生方案、电视公告、网上发布等形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
八 、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家长提供的有关证件及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有借用他人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骗取入学资格行为的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校入学的资格,对参与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政策严肃问责。
2、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因病办理休学手续在原注册学校安排,未办理休学手续的一律不予安排。
3、无户籍的儿童,因全国统一注册学籍的需要,必须先在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然后才能报名入学。
4、身份证号不正确的学生无法注册学籍,如有怀疑孩子身份证号不正确者,请提前到公安局核对,以免耽误孩子报名。
咨询电话 0358——3388035
信访接待地址 永宁小学办公楼二楼教导处
监督举报平台 0358——3383014
离石区永宁小学
2016年8月
永宁小学2016年一年级报名流程
1、填写《永宁小学2016年招生报名表》
2、窗口审核
3、复印件装订顺序如下: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证→结婚证→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租赁合同→暂住证
4、交报名原件、复印件,并领取报名证件领取凭证。
5、报名完毕。
填表说明
1、出生地,具体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或居委会
2、籍贯,具体到省、市、县(市、区)。
3、户口所在地,具体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或居委会
4、现居住地,具体到区、路、村或、单位、小区、门牌号
5、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型,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6、是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凡离石区以外的户口填“是”,离石区以内的户口填“否”。
7、是否离石城区户籍:凡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学生填“是”,片区范围外的学生填“否”。
8、上下学交通方式:分为步行、家长接送、公共交通。
9、就读方式:一律填“走读”。
10、孩子出生地和户口所在地两栏右下方的括号内分别填写“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和“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此项暂不填写)。
11、孩子出生地和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以及监护人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暂不填写。
12、健康状况分为:健康与良好、一般或较弱、有生理缺陷、残疾,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13、入学年龄: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14、无户口和不足龄儿童不予报名。
15、新生信息将上传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并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对接,终身使用,表内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16、字迹工整,一律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无法辨认或所填信息不详不实的拒绝接收。
温馨提示
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做好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3]13号)精神,此次报名表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将作为建立全国统一学籍的唯一依据录入全国的学籍信息库,并且终身使用,市、区、学校再无权修改。所以要求家长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一律用碳素笔填写。
二、报名前先进行学生身份证验证,年龄不足和身份证号不正确的儿童不予报名。
三、经与现在的学籍核对,已在去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今年不得二次报名。外省、市、县学生隐瞒实情,二次报名并注册学籍者,待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查出后,将被视为问题学籍处理。希望家长报名时慎重考虑,如实填报。
四、报名证件弄虚作假的,不予录取。
五、希家长按照我校的安排,按时到我校报名,逾期将不保留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