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杂谈生活->凡尔赛条约内容(凡尔赛条约的谈判过程与签署)

凡尔赛条约内容(凡尔赛条约的谈判过程与签署)

jk+ 论文 1648 次浏览 评论已关闭

凡尔赛条约的谈判过程与签署

谈判过程

凡尔赛条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国际和平协议。协议的谈判于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以及其周边地区开始,主持方是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德国作为战败国派出了代表团。“四国”(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统治者会议作为最高谈判机构并不存在。由于会议所需的许多机构的组建与人员的增加,议程和官方文件不断改变,会议一直持续到1920年6月28日并在此次报告的签署后正式结束。会议吸引了来自各种政治和社会组群、各大媒体的代表以及其他各种利益集团。

签署

条约在1920年1月10日正式签署,见证人包括英国、法国、美国和并非条约签署国却作为盟国出现在战争中的日本。虽然德国方面也在场,但他们对条约不满,没有签署。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其他几个中立国也拒绝签署。阻挠凡尔赛条约的因素之一是威尔逊的“十四条”,它被认为是当时最好的国际和平提议。

内容

凡尔赛条约共包含440条内容。它被认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结果,但因为使用了惩罚性的条件和德国必须承担的责任,因此在本质上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德国将军表示,如果他们知晓谈判会对自己有如此严格的条件,他们可能会放弃一战。凡尔赛条约造成了尤其在德国国内的反感情绪,被认为是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重要因素。除了战争责任之外,其他内容包括德国的领土、环境、国家保障和军事控制,必须遵守的條款包括放弃东普鲁士、 除了华沙之外的波兰的领土割让、抵制武装部队等。由于战争惨烈和全球范围内的冲突缘由,这是一个具有极大重要性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