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指的是什么条约(辛丑条约为什么叫庚子赔款)
庚子赔款指的是什么条约(辛丑条约为什么叫庚子赔款)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在北京城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清政府却软弱无能,任由列强肆意妄为,而作为中国人的人民群众只能无力的看着侵略者在自己的土地上肆意妄为。而当时清政府为了苟延残喘,竟然选择了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辛丑条约》。那么《辛丑条约》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于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12月25日签订于北京,由载沣(慈禧太后的弟弟)和奕劻(慈禧太后的儿子)等人负责签署。根据《辛丑条约》规定: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一、赔款的对象
赔款的对象是“各国”,中国是大赢家。从这个角度来说,赔款的对象确实是“各国”,但不是国家,而是列强。当时这批赔款分别被欧洲、美国、日本和英国等西方列强瓜分。在1900年以前,中国最大的受害者是清政府;而1901年后则变成了列强和大清朝的“利益共同体”。
二、赔款的金额
《辛丑条约》赔款数额的计算是以白银作为计算单位,根据各国的规定,赔款的数目是: 1.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清政府应赔白银6亿两(实际赔偿了4.5亿两)。 2.美国向中国索赔白银1600万两(实际赔付了1600万两)。 6.俄国因乌苏里江以东的领土被强行租借给德国50年,须向清政府赔偿白银300万银元(实际上赔偿了400万银元)。
三、赔款的年限
《辛丑条约》中赔款的年限是分39年还清,但是实际只还了10年就结束了。赔款的款项还了10年,剩下9年没有还,按道理说已经还清了,但是事实上《辛丑条约》中并没有把未偿的款项都算在内,只有本息9.8亿两白银。日本在《辛丑条约》中也是分39年还清赔款,但是日本的赔款只有1.28亿两白银。 在辛丑条约中还有一条规定:“中国放弃对英、美、法等国在中国各通商口岸租界的要求。”
四、赔款的方式
《辛丑条约》赔款方式主要有两种: 1、由各国分次以海关金税等作抵押,借款所用货币为通商各口通行货币,还款期限为20年。 2、以大清帝国在《辛丑条约》签字之日所发行的金银纸币作为赔偿款,即“庚子赔款”。因为《辛丑条约》是以白银作为赔款单位,所以简称“庚子赔款”。
五、赔款后的影响
《辛丑条约》签订后,列强将赔款作为资本,在中国内地开矿、开铁路、办工厂,形成了后来的帝国主义“租借地”和“租借地”。之后中国的主权被完全割让给了列强,并且失去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中国人也被要求签署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因此后人就将赔款也称之为“庚子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