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怎么读(孟德斯鸠是哪国的提出了什么学说)
孟德斯鸠(1689-1772),英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政治理论家,法国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和法治理论。 他对孟德斯鸠的理论进行了发展,提出了一个完善的分权学说。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在1789年出版的法律专著,全书共四卷,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从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与宗教、道德教育之间相互关系及其相互影响中提出了他对法律和宗教问题的见解。
一、作者简介
著有《论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等,并翻译了荷马和柏拉图的著作。 主要作品有:《罗马盛衰原因论》《罗马衰亡史》《波斯人信札》(第一卷)等,其中《罗马盛衰原因论》为世界名著。 [4]译有孟德斯鸠的作品:《波斯人信札》(第一卷)、《波斯人信札二卷(上)和四卷(下)》 [5]其他著作:“法律和国家的概念”
二、主要内容
(1)立法:确立国家的最高权力,以国家形式制定宪法和法典。 (2)执法:确立执法机关的权力。 (3)司法:确立法官对案件的司法裁判权。 (4)宗教:以信仰为基础建立起道德教育体系、公民社会等方面的系统。 (5)对法律与宗教及道德教育如何相互影响和作用,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完善的分权学说,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法律与道德之间、法制与宗教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作用,但并不是一定要建立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上。
三、历史意义
(一)政治意义: 他把人民分为富人和穷人,认为人民的权利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既需要也可以自己创造出来。 法律不是国家制定的,也不是为国家服务的,它既要遵守社会秩序又要保护个人利益。
四、阅读提示
本书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重要著作,主要内容包括立法、司法、行政三方面。 阅读本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1.理解作者的观点。 2.明确三权分立理论是本书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