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
第一段:背景介绍
本《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买方(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以下简称“卖方”)双方自愿,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小产权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段:房屋描述与所有权确认
1. 买方确认已详细查阅卖方提供的有关该小产权房屋的相关文件和证书,并对该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调查。
2. 卖方明确表示,本协议所涉房屋产权属于小产权房屋,并承认该小产权房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买方同意自行承担因购买小产权房屋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并在签署本协议后不得以小产权房屋的性质为由解除合同。
第三段:买卖条件与付款方式
1. 买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购买该小产权房屋,在签署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十。
2. 买方需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支付房屋总价的剩余款项。
3. 双方确认,房屋交付时,买方应自行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关税费。
第四段:房屋瑕疵与维修责任
1. 卖方保证房屋不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瑕疵,否则应承担修缮费用。
2. 买方在收到房屋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确保房屋的完好无损。
3. 若买方在交房后发现房屋存在非结构性瑕疵或损坏,应在七日内向卖方提供书面维修申请。
第五段:违约责任
1. 若卖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2. 若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3. 若双方有一方主观故意违反本协议,需支付对方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第六段:争议解决与其他条款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本协议生效,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