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数为28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750人,博士研究生1050人。
湖南师范大学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等六大领域的学科专业,详细列表请参考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申报专业
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选择已有硕士点的学科专业,申请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可选择硕士研究生专业或直接选择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
二、报名条件
1.硕士研究生
(1)具有我国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的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外国学历。
(2)具有良好的科研和实践能力。
(3)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和表达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博士研究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外国学历。
(2)具有较好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阅读和表达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
2.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基础知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学科基础知识和学术能力测试。
3.考试成绩评定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为总分300分,其中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外语考试满分100分,专业基础和学术能力测试各满分50分。
以上是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